我院召开院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上海体育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3-07-09浏览:

本网讯7月9日上午,我院召开院务委员会会议,以发扬民主、集聚民智的精神审议了《上海体育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党委书记、院务委员会主任戴健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制定学校章程是全面梳理学校制度、治理结构的过程,对于明确办学目标、发展战略,推进学校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具有重要意义。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陈晓峰对《上海体育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作了说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詹萌,党委副书记王玉林,副院长赵光圣出席会议。
戴健在讲话中指出,我们要通过章程制定,进一步理清学校的历史沿革和发展历程,传承优良办学传统,彰显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发展目标,系统梳理学校的组织架构和管理结构,规范校内各类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明确领导体制、管理模式,体现当前与长远的发展需求,体现全院师生的共同愿景,把上述各项内容以学校基本法的形式规定下来,实现依法自主办学,保障师生权益。
戴健强调,制定章程的过程是提高认识、凝聚人心的过程,是师生参与,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过程。做好这项工作要与大学文化建设和中长期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要认真梳理学校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理好“大发”与“小法”的关系,处理好现状描述与未来发展的关系,对于一些正在探索、力图改革创新的内容,要把握好虚实关系,既要力争规范严谨,又要体现改革创新精神,兼顾未来发展的可能。
戴健希望,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程序,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发挥自身在实施学校民主管理方面的职能,进一步征求意见,汇总修改建议,本着对历史、对现状、对未来负责的精神做好章程制定工作。
陈晓峰从上位法及基本背景、章程制定的前期工作以及《上海体育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的基本内容等三个方面作了说明。他指出,章程是约定和阐述独立主体使命,界定各利益关系的责任和义务,书面写定的有法定意义的组织规程,高校章程有大学“宪法”之称。学校高度重视章程的制定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按照依法依规、民主公开、改革创新,突出特色的原则,分布推进章程的制定工作,先后通过校园网、校报进行征求意见稿的发布,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教职工中进行宣讲,由章程制定工作小组先后组织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教授代表、民主党派负责人代表、教代会团长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在收集汇总意见的基础上,向院务委员会提交修改稿进行审议。
教师、学生、职能部门和民主党派等代表参加会议,并从办学定位、内部管理体制、教职员工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对《上海体育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张林教授认为,目前的章程征求意见稿内容全面、表达贴切、文字准确,对学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章程就深化二级管理、优化内部治理提出方向;吴贻刚教授指出,章程的生命在于贯彻和执行,好的章程需要在落实过程中运用各种配套制度予以支撑,使其真正成为依法办学的准绳。曹蓓娟教授指出,章程应以明确的文字表述体现教职员工的主人翁地位,使每一个人都成为民主管理的参与者。李建国教授指出,章程对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可以考虑体现对校园文化等精神文化生活权利的确认。
 
[作者/张盛 摄影/胡德平]
[报送单位/党办]
[责任编辑/胡德平]
201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