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通知(沪创组[2011]23号)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现就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内容
开展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
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对党员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二、评议方法
各单位要将评议工作内容纳入本单位工作总结、述职、考核等工作开展。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单位的群众代表。群众评议一般可采取会议的方式进行,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到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评议方式,确保群众广泛参与。
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的群众评议。评议的方法要简便易行,评议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也可在一定范围内公之于众。
三、有关要求
开展群众评议,是今年底前后创先争优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把群众评议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根据实际制定开展群众评议工作方案、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评议方法。在紧紧抓住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推动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完成和服务群众方面进行评议的同时,还可以将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参与“三亮三比三评”等工作纳入群众评议范围,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接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加强指导。
搞好工作衔接。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要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相结合,与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行风评议、党组织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等工作有机衔接,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
注重结果运用。要全面掌握和认真分析群众评议情况,把评议结果作为2011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2012年“七一”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大力宣传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务求取得实效。要根据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整改,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有些还可纳入明年创先争优工作的重点,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认真总结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巩固实践成果,用制度保证工作落实。
各单位开展群众评议的情况,特别是典型案例,请以书面形式于2012年1月13日前报组织部。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1月5日